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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表网 仪表企业】1月6日,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福光股份”)披露《关于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》,福光股份与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星海通信”)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(以下简称“杭电”)开展A研发项目合作,本次合作项目总经费人民币3,887.40万元。
本着“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、互利共赢”的宗旨和原则,福光股份与星海通信、杭电合作开展A研发项目。星海通信作为项目主导,负责开展项目(课题)研究、项目过程管理、综合绩效评价(验收)和监督评估等工作,福光股份负责部分课题的技术研究工作,同时配合星海通信的相关工作。
本次合作项目总经费人民币 3,887.40 万元,其中含财政经费(具体金额以实际批复为准);本次项目合作福光股份承担经费 500 万元,星海通信承担经费 3,082.4 万元,杭电承担经费 305 万元,财政经费将由星海通信根据分工按比例分配。
据了解,福光股份实际控制人之子、公司董事何凯伦先生为星海通信实际控制人;公司董事唐秀娥女士为星海通信现任董事,因此构成关联交易。
合作协议显示,星海通信与福光股份合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:1、项目合作事项:双方共同投入资源,福光股份配合星海通信完成依据《项目需求建议书》和《计划项目任务书》所开展的项目(课题)研究、项目过程管理、综合绩效评价(验收)和监督评估等工作。
2、新项目市场开拓: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优势,联合开展项目研制、市场推广。
双方各自知识产权、产品、技术等研究成果,在课题阶段的归各课题单位,集成后的归福光股份所有。
福光股份表示,本次合作的项目符合国家战略需求,符合公司的技术发展战略,将增强公司在光电系统上的技术能力,如研发完成并实现产业化,公司将向星海通信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加工服务,将完善公司在光电系统中的产品布局,提升产品附加值。
相关风险提示:(1)本次合作研发项目产品研制是否能成功、项目结束时间以及项目结束后市场推广情况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,但对公司业务、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,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。(2)本合作项目的财政经费尚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复,能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。研发项目的总经费含财政经费,为预算金额,最终金额将以相关部门批复结果为准。